近日,長沙公安交警發(fā)布了2022版《關(guān)于長沙市部分區(qū)域及路段限制貨運車輛通行的通告》。
《通告》最受關(guān)注的是全面解除皮卡通行限制,根據(jù)《國務院辦公廳關(guān)于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(xù)恢復的意見》(國辦發(fā)【2022】9號)文件精神,落實國務院關(guān)于“破除限制消費障礙壁壘,對皮卡車進城實施精細化管理,研究進一步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”工作要求,從9月5日開始,長沙全面放開微、輕型多用途貨車(俗稱:皮卡車)的通行限制。也就是說,普通小轎車能夠通行的道路,皮卡車也同樣可以通行。
需要特別注意的是,《通告》中的微、輕型多用途貨車是以行駛證上標注的車輛類型為準,有部分2020年3月之前注冊登記的皮卡車,行駛證登記的車輛類型為輕型普通載貨汽車,這類皮卡車車主需盡快到車管所對行駛證上的車輛類型進行修改,避免因闖禁區(qū)被電子警察抓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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